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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1专业代码 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天津大学2021专业代码 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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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代码是多少?

天津大学代码是10056,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天津大学(Tianjin University),简称“天大”,坐落于天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首批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中国工程院和教育部10所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之一,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入选国家“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中国与中欧国家科技创新大学联盟创始成员。

截至2021年12月,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36.2万平方米,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占地总面积30.9万平方米。

历史沿革

天津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1912年1月,北洋大学堂定名为北洋大学校,1913年定名国立北洋大学;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后更名为天津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有教职工4960人,其中院士18人,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双聘院士17人,“973”首席科学家有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7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25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762人,教授887人。有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设有27个学院(部)、开设74个本科专业。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大学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覆盖21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7个;有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天津市重点学科(27个):教育学、数学、化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质量工程

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特色专业2个。

天津大学拥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13种(参编2种);并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6个)

电子科学与技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制药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应用化学,信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力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工程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6个):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践教学中心、力学工程实验中心、电气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实验中心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践教学中心(注:上述6个中心2012年又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天津大学-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天津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学-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大学。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8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 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985;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城建大学代码是多少?

天津城建大学代码是10792,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Tianjin Chengjian University)位于天津市,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

学校历史

天津大学第四分校

1978年7月,天津市市委决定:天津自筹经费建立大学分校。在完成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任务外,全市再扩招8000人左右,由各分校进行培养,这在国内是一个创举。

1978年9月,在原天津市第八中学的基础上,成立天津大学第四分校。

1979年8月21日,天大四分校改称天津大学建筑分校,划归建工局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5年7月22日,市建委决定:待市政府批准该校2700名在校生发展规模后,在市西郊侯家台外侧拨地二百七十亩作为发展学院用地;分三批新建校舍十万平米;校名定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985年8月1日,市高教局决定,将天津理工学院土木系整建制划归建筑分校。

1986年8月28日,根据市城建工委及建工局党委通知,天大建筑分校党的关系归属市城建工委。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987年4月2日,市高教局主持召开天大建筑分校改建为城市建设学院的论证会,经论证,与会的同志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天大建筑分校”改建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的结论意见。

1987年12月15日,国家教委批准在天大建筑分校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天津城建大学

2013年4月,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升格为天津城建大学的申报获得通过。

2019年12月,天津城建大学与波兰两所工业大学联合申请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正式获教育部批准。

2020年9月27日,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正式揭牌成立。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6月,学校现有教职工1346人,其中专任教师101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25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2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7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3人,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青年科技优秀人才1人,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拥有6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3支天津市教学团队。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3月,该校设有有15个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设有57个本科专业;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1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6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智能化

天津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建筑电气智能化、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风景园林、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网络工程、环境设计、交通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环境工程、产品设计

天津市一流学科: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生态城市、城市管理。

天津市第五期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科研

截至2018年3月,该校建有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8个,包括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部级高校智库,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中国科学院联合成立了协同创新平台4个:地质环境与岩土工程联合研究中心、水质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分部)、数字城市与虚拟现实实验室。

该校拥有天津市地震工程研究所、城市化教育问题研究中心、建筑能效研究中心、岩土文物加固与保护研究所、绿色建材研究所、环境净化与新能源材料研究所、污染修复生态研究所、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研究中心、防护工程研究中心、防护工程研究中心、建筑智能化研究所、现代制造与测控技术研究所、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历史城镇规划研究所、城市社会学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据2018年12月官网资料显示,该校近五年在软土特性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与防灾减灾、水处理与环境治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形成了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天津市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优势,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3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25项;2014年首次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实现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8项,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29项。

该校先后有200名科技特派员受市科委委派进驻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与市建委、武清区政府、津南区政府、天津住宅集团、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多家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开展政产学研全方位合作,借助各类平台与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决策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建有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搭建了包括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环境检测公司等12个校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20项科研成果被列入《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储备库》;被天津市人民政府采纳研究成果20项,其中获市主要领导直接批示4项,获得市优秀咨询成果奖3项;开展科普活动20余次、文化成果展10余次、艺术成果展30余次,科技成果展10次。

合作交流

截至2021年3月,学校与17个国家的42所院校及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国外16所大学开展了26个国际合作项目,包括1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短期学生交换项目,2个教师培训项目,1个境外办学项目,2个联合研究中心项目以及1个海外实践基地项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招生七届。

学校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1000余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主办和承办13场国际会议。获批天津市外专引智项目、教委特色项目90项,被评为“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支持500余名师生赴国(境)外交流访学。联合兄弟院校共建了巴基斯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联合建立了“基础设施防护和环境生物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获批成为天津市第三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天津大学2021研究生分数线

根据查询天津大学官网可知,2021年天津大学经济学考研分数线:360分。2021年天津大学法学考研分数线:340分。2021年天津大学教育学考研分数线:340分。2021年天津大学文学考研分数线:360分。2021年天津大学理学考研分数线:315分。天津大学坐落于天津市,是由教育部直属的首批全国重点大学,副部级大学,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天津大学2021专业代码 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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