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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颁布《行动计划》 明确规定分年龄段制定行为养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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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昨天正式下发了《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的具体目标中首次明确了中小学生在不同年级阶段的行为习惯养成目标。针对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以及初中、高中五个学段,从思想情感、文明礼仪、遵纪守法、学习求知、生活卫生、健康安全、勤俭环保、志愿服务等八个维度提出了具体的行为习惯养成学段重点目标。

记者注意到,在《行动计划》重点目标的八个维度中,思想情感的培养被放在首位。小学1—2年级就提出“升降国旗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会唱国歌”;小学3—4年级进一步提出“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脱帽、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会唱国歌,声音洪亮”;小学5—6年级提出“尊重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标志,了解国家安全基础知识”;初中提出要“了解党史国情,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关心时事政治”;高中提出要“熟知党史国情,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积极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具有爱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树立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志向”。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计划》所制定的具体目标,体现了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针对五个学段分别提出行为习惯养成学段重点目标,既有利于将习惯养成目标落细落小落实,也增强了可操作性,并注重规律性。例如在文明礼仪习惯培养目标中,小学1—2年级要求“外出与回家时主动与家人打招呼”,3—4年级要求“关心父母健康,听从父母教导”,5—6年级要求“主动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问话”,初中要求“体谅父母辛苦,主动与父母沟通”,高中要求“感恩父母,自觉为父母分忧”,螺旋上升,逐级递进。

此外,针对公众比较关心的学生安全问题,《行动计划》也提出了健康安全培养目标:小学1—2年级要求“有一定的安全自护意识”,3—4年级要求“具有初步的安全自护能力,懂得生命的宝贵”,5—6年级要求“珍爱生命,遇到困难和挫折积极面对,自信、有毅力;具有一定的自护、自救能力”,初中要求“重视安全防范;拒绝烟酒,远离毒品”,高中要求“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坚韧乐观的品质;拒绝烟酒,远离毒品”;另外,在志愿服务一项,小学5—6年级要求学生初步具有担当自主劳动的意识和劳动能力,初中生要求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高中生要求尝试进行创造性劳动,也是层层递进关系。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教委安排,9月1日至31日,各中小学将集中开展“学规范,正行为,养习惯”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主题班(队、团)会组织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指导学生熟知、理解内容要求。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通过国旗下讲话、编唱新童谣、创作校园剧等多种途径,营造良好的养成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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