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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传媒专业招生方案 2022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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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含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敏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校本部)邮编:250200

山东济南市燕子山西路38号(西校区) 邮编:2500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教学及生活设施齐全,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行政楼、艺体馆、食堂和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拥有能够进行现场直播的演播中心和有线电视专业实验室;有先进的校园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和以国家有线电视网为依托的交互式远程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 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3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的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档拿困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00余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行念 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 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50 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 200 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 平方米虚拟演播室, 200 平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专业摄像机 100 余套,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为全院师生提供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48%以上,双师型教师占24%以上。

★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艺术、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动画五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开设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多媒体、有线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物业管理、电子声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影视表演、新闻与传播、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灯光艺术等23个专业。

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 http://www.sdcmc.net/ ,招生简章,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 http://www.sdcmc.net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校本部) 邮编:250200

山东济南市燕子山西路38号(西校区) 邮编:250014









2022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为保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性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校国标代码:14004,四川招生代码:5188

6、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友亩市紫岩街道二环东路88号(绵竹校区)。

7、学院简介: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设有二级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开设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空中乘务、无人机应用技术枯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播音与主持、动漫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40余个专业,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经济社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转型需求,逐步优化专业结构,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发展”为根本、以“文化服务和文化教育”为主体、以“媒体艺术与媒体技术”为支撑的“122”专业建设思路。是培养学前教育、影视、航空、艺术设计、传媒等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基地。

二、招生计划

1、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院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学院在四川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发布。

三、录取规则

1、学院的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好败森全面考核,并择优录取的原则。

2、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5%以内)。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后,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及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8、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9、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0、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1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1、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4、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3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1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五、录取查询

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1、学院网址:http://www.svccc.net

2、咨询电话:028-82312000          028-82386271

3、全国统一官方咨询QQ:800057153    微信号:SCWHCM_D

4、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

5、邮编:611230

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坐落于重庆市铜梁区,有着“重庆最具幸福感城市”之美誉。现有广播亏笑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销橡含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七、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学校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显著,在建中的途经大学城、璧山的城市快轨以及成渝快铁一旦完成,铜梁将成为国际都市后花园,届时到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面积约450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28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如大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其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我院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

5、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院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院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十一、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学历证书的颁发:我院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三、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录取的新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非艺术类统招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12000元/年;艺术类统招专业为90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4-6人间1000—1400元/人/年。

十四、学生因故退(转)学而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561226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 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招生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45615877 / 45612381 / 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学校网址:http:// www.cqcmxy.com

招生网址:http://zs.cqcmxy.com/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十六、附则: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22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南 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拍衫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00  湖南省招生代码:4372,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路322号  邮政编码:410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

第十条 毕业 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 证书 。颁发学历证 书 学校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 毕业生 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部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 平行志愿 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塌轿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袭衫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 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所有 艺术 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均认可省统考成绩,未组织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也可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第二十四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无明确要求,则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主持与播音、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建议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学费 、住宿费、 书籍 费等杂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 学习 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028681  84028686  8402862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nmmc.cn

学校招生网:www.hnmmc.cn:85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电话:0731-84028516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2022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院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性质:四川省高洞昌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校国标代码:14004,四川招生代码:5188

6、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紫岩街道二环东路88号(绵竹校区)。

7、学院简介: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设有 二级 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 艺术 学院。开设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空中乘务、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播音与主持、动漫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计算机 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40余个专业,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经济社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转型需求,逐步优化专业结构,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发展”为根本、以“文化服务和文化教育”为主体、以“媒体艺术与媒体技术”为支撑的“122”专业建设思路。是培养学前教育、影视、航空、艺术设计、传媒等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基地。

二、招生计划

1、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院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学院在四川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发布。

三、录取规则

1、学院的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并择优录取的原则。

2、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颤缺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平行志愿 一般为105%以内)。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按专业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后,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 考试 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及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8、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9、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0、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11、 新生 入学戚扒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1、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 学习 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 书 ,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4、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3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1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五、录取查询

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1、学院网址:http://www.svccc.net

2、咨询电话:028-82312000          028-82386271

3、全国统一官方咨询QQ:800057153    微信号:SCWHCM_D

4、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

5、邮编:611230

2022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职业学校传媒专业招生方案 2022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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