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高考> 大学专业

浙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浙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浙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浙江省中职专业教师如何取得?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参与中职类专业招聘的学校。嘉善县职业中专、嘉善县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二)招聘人数。嘉善县职业中专5名,嘉善县信息技术工程学校6名,合计11名。(招聘学科分布以及具体学科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学历破格的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本科学历,非师范类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向社会开放招聘的学科,应聘对象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5~6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4年举芹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岗位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14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前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公共教育理论(占10%)、学段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90%)。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慧答启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分试讲(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试讲(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20分钟,满分5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技能水平和动手实践能力,满分5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技能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29日-30日,地点另定。
6.体检、考核。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测试、笔试、试讲为序,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此名额不再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4年8月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专业教师和社会招聘人员,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之日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当场提供),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各位即将步入校园的学友们,作为资深学姐,现在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学校招聘指南凳大,不要错过哦。

1、护理学专业教师

热爱枣猛竖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护理学、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中级职称学历可知世放宽到本科,硕士学历6人。

2、计算机类专业教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计算机、数据分析、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关。副高以上职称或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专业有企业经历的,学历可放宽到本科,硕士学历3人。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和专职研究人员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和实训技能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至2022年10月26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双高”校、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学校深化“时尚纺织服装+”一体多元专业体系改革,形成共建、共融生态系统,拥有中央财政罩拍支持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双师型”培养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业10个、省示范专业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学校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办学定位,作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红帮精神,强化工学结合,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招聘类型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和专职研究人员的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招聘类型为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和实训技能教师的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至2022年10月26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颂闷指E--mail至3236285730@qq.com邮箱。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报名发送邮箱为应聘人员本人使用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提供就业协野配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专职研究人员以及实训技能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下一步程序。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5、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预备)、英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和专职研究人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学校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校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确定

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试讲结束后于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zjff.net/ )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4-86329804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zjff.edu.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引进计划.doc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2/9/26/art_1229676740_4098503.html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28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TAFE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万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芦李、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罩哗郑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研究生成绩单和职称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物颂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考核

学院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院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网址: 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具体岗位条件.xls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3日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2021年11月7日16时。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2021年11月1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www.nbcc.cn )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会计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教育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

(1)辅导员和教育管理岗位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会计财务管理岗位为先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面试或技能测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浙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浙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专题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