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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校转专业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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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降级转专业是不是要多读...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降级转专业纤尘不需要多读一年。因为该学院在学生转专业时会根据学生之前已经修读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等方面的学分情况进行评估,并尽将已修学分转移至新专业中。此外,学橘姿生转专业后毁伍禅需要学习的专业课程与之前所学的课程有所重叠,学院也会给予适当的豁免,从而减少学生需要学习的课程数量,进而避免多读一年的情况发生。

天津职业技术学校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天津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有空调吗(含宿舍图片)3、天津职高有哪些学校4、202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

天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天津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批A段,专业组1,选科要求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551分,最低位次22446。

普通类本科批A段,专业组2,选科要求物理必选,最低录取分数线524分,最低位次28331。

普通类本科批A段,专业组B,选科要求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518分,最低位次2963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有空调吗(含宿舍图片)

宿舍 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在选择学校时, 天津 职业技术 师范 大学 宿舍条件 怎么样、是几人间、有空调吗就成为了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宿舍条件和 宿舍图片 等内容,供大家参考。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宿舍条件

学生公寓实行物业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共有学生公寓20余幢,分属东、西两个校区。多半宿舍楼建于2004年以后,充分体现了现代化公寓式学生宿舍风格。各宿舍楼住宿条件略有差异,每间可住人数在5—6人之间。学生公寓配置智能供电、自助购电系统、洗衣机、开水器、微波炉、电吹风等公共服务设施及 视频 监控、烟感报警器等安防设施,宿舍内配备物品存放柜、 学习 桌等生活设施。

寝室和床位选择: 新生 入学前,学校为每名新生安排住宿床位,新生报到时可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处和学生公寓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宿舍晚上11点熄灯。

学校共有七个食堂,即第一、二、三、四、五、六餐厅和清真餐厅,总面积22000平米,可容纳就餐师生17000余人。食堂大部分为学校自办,自营率均超过85%。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餐,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学校每年补贴近150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午餐和晚餐主食、银物高营养汤。推出了1元特价菜,保证有肉、鸡蛋,使困难学生不仅吃得饱,而且保证营养。

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是中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部与天蚂首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 留学 生接收院校。

学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12月5日,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天津职高有哪些学校

有如下 天津职业技术学校

一、天津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天津市统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三、天津现代艺术职业中等学校

四、天津市中山志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五、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六、天津市育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七、天津市翔宇科技贸易中等职业学校

八、天津市武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锋尺

九、天津市涉外工业中等职业学校

十、天津市轻工中等职业学校

十一、天津市盲人按摩职业学校

十二、天津市旅游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十三、天津市聋人学校

十四、天津市立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五、天津市立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六、天津市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七、天津市慧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八、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九、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一、天津市北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二、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附属渤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职业技术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高职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 艺术 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机械工程和教育学分别入选天津市 一流学科 和一流培育学科,建有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创立“双导师、双基地、双 证书 ” 研究生 培养新模式,获得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2个,设有国家级、天津市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5个,国家级、天津市优势 特色专业 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32门。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建有“智能车路协同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汽车模具智能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研究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技术工程中心5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1个、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近年来,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17项(其中一等奖4项)、社科优秀成果奖13项(其中一等奖2项)、专利金奖1项。获批首批天津市大学科技园。设有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研究中心等38个学术研究机构。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打造一流本科教育,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创“实行‘双证 书 ’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和“本科+技师——一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形成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本科、硕士和博士。与 新疆 、 云南 、 宁夏 等省市开展中职师范生公费教育,与爱尔兰斯莱戈 理工 学院开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互换交流项目,来自2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在校攻读本、硕、博专业学位。学校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教育援外基地”和“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院校,在非洲建设了埃塞俄比亚鲁班工坊,在人工智能领域引领了埃塞俄比亚等东非国家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行业发展,被非盟总部设立为面向整个非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援助埃塞俄比亚建立了该国职业教育领域第一所最高等级的职业院校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援助巴基斯坦建立了“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在海外设有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和3个汉语教学点,开展汉 语言 教育和中国文化交流活动。派遣援外教师500余人次赴亚非国家援教,培养培训当地师生5万余人。为60多个国家1200余名学员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省部级奖项1200余项。2017年,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在2017—2021年全国师范类本科院校 大学生 竞赛榜单中排名第5名。2020年,学生参加全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项金牌、四项优胜奖。8000余名优秀 毕业生 成为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全国和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技能大师,为国家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天职师大贡献。教育部授予“全国 毕业 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人社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不超过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1)用于录取 平行志愿 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

(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七条学费 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类54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1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2000元/生_学年;高职 计算机 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生·学年,其他高职专业5000元/生·学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学校部分专业以“双证书”培养为特色,学生选报相应专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并收取400-600元/生·学年培训费用。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 自主招生 考核评价中使用。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双学位。

二十三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建有完善“奖、助、贷、缓、勤、减、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就业帮扶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提供6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专科起点”,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高职”。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公费中职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度学校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utezsb@tute.edu.cn

咨询电话:400-022-9678

监督电话: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镇悔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600(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天汽职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和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天汽职院坐落于国家级特色小镇津南区葛沽镇,交通便捷,环境宜人,东临优美的滨海湖公园,西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学院建有2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6万平方米。专业设置紧密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选取人才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的方向作为专业方向和课程研发方向,倾力打造人才培养体系,追求专业学科的全国领先。目前,设立有汽车学院、康复学院、信息工程系3个系部14个专业。汽车学院建有欧式风格超大规模的现代化学训中心,康复学院建设有9800平方米高标准的康复治疗中心,信息工程系与国内优秀IT公司合作建设智能化实训平台。

天汽职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修身、州旅旁术业专攻”校训,创新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行业企业,聚焦岗位需求,实施多学期、分段式工学交替教学模式,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为毕业生铺就了高品质、成熟稳定的就业渠道。依国家有关规定,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绿色通道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保险与理赔)、金融管理(汽车金融)、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康复护理)11个专业9500元/生•年,汽车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空中乘务3个专业138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1500元/生•年,8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执行第十四条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册橡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甘肃省“对口升学批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天津、山东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山东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初步审查通过即可获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类进行培养,第二学年结合学生意愿进行分专业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学院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 www.tqzyxy.com

电话:022-58553367/58553368/58553369

传真:022—58553366

QQ:226469258

邮箱:226469258@qq.com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 36 号(邮编:300352)

纪检监督电话: 022-58553395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4月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可以转专业吗

可以。
天津滨海职业册册学院转专业的门槛要求很高。根据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中指出,只有该学生确有州如宏拟转入专业专长,由本人申请,由系主任推荐,通过转入系考核,在转入系能够更好的发挥专长的学生才橡银予以办理转专业。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位于天津市,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转制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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