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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学校士官专业 2019年四川省内高职院校有哪些(高职院校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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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哪些公立的职业技术学院?

1、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学院通过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级。

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受损严重,克服重重困难,夺取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夯实了学院发展基础。

2、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成都航院,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

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渗嫌院校之一、全国率先试行定向培养直招士丛仿手官试点学校之一、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学校”SGAVE项目试点学校。

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四川工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时也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

根据2015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普通高校就业先进单位、四川省“十五”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四川省普通高校园林式校园等称号。

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始建于1952年。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试点院校、

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2005年以来,学校连续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5、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绵阳市大洞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现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被列为四川省首批高端技术技能本科教育试点院校、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校是教育部全国建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绵阳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四川职高学校排名榜

关于四川职高学校排名榜如下:

1、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为41,综合指数为70.768

2、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为43,综合指数为70.352

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为61,综合指数为66.857

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为63,综合指数为66.601

5、成都职哗州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为118,综合指数为61.9

6、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全国排名为141,综合指数为59.331

7、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为188,综合指数为55.563

8、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全国埋芦闹排名为199,综合指数为54.814

9、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9年,原名“第一机械工业部德阳重型机器制造学校”,是国家与中国二重、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弯罩等重装企业一起布点建设的学校。

200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机械工业职工大学、四川省工程技术学校合并建立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机械工业职工大学、四川省工程技术学校、四川省机械工业学校同时撤销。2006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成都航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全国率先试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学校之一、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学校”SGAVE项目试点学校。

2019年四川省内高职院校有哪些(高职院校一览表) - ...

一、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源起于1956年成立的成都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更名为成都建筑工程学校。1963年迁建至四川德阳,1980年更名为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专。1992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1994年再扮漏次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重点中专。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四川省建筑职工大学、四川省城市建设学校升格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中国第二重型机械有限集团公司职工大学并入,集四校之力,学院办学实力迅速增强。

二、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学校位于成都平原东北部的“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四川省德阳市,建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的旌湖之畔。

三、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成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占地1000余亩,创建于1965年,原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成都航空工业学校改建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学院划转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成为四川省春猛教育厅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2002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数控实训基地;2006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7年被国防科工委确定为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9年,学院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进入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2012年,经解放军总参谋部、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率先试行定点士官直招试点学校。学院还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教育厅森烂部高职专科院校长培训基地、四川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四、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一所高等职业学院,也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以农为主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占地441亩,设有农学园艺、畜牧兽医、建筑园林、经济管理、电子信息、机电工程六大类44个专业,年均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3000余人,在校生规模逾万人。

五、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是四川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四川省教育厅,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纺织类高等学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六、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

七、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的宜宾市西郊,金沙江畔,狮子山麓,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在2006年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评定为优秀。2010年学院成功创建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八、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省唯一一所电子信息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现已建立起大专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专教育等多层次办学体系,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技能人才的摇篮。

九、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为宣传文化系统和文化产业发展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十、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院确立“服务成都,建设成都,打造成都现代服务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一流高职院校。设置了旅游分院、软件分院、财经分院、工商管理与房地产分院、继续教育分院、基础部和外语(国际交流)部等,开设专业40余个,在校学生1万余人。

十一、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由国有特大型企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首批8所高职院校之一,也是川西南、滇西北唯一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7月,学院成为四川省首批4所省级示范高职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12月,学院跻身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十二、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6年,2003年4月在原四川省邮电学校的基础上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中国西部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邮电通信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交通类高职院校,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四川省交通学校,曾五易校名,四迁校址,1992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为四川省第一所通过“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级高职专科院校;2007年,学院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验收;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十四、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在古蜀文化名城广汉市建设新校区,形成“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学院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2003年,学校由中等职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组建了成都技师学院;2011年,学院成为四川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教育厅、四川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单位。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占地面积70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元。

十五、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756亩,按照新校区建设规划占地面积将达到940亩左右,是四川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十六、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原四川省财政学校)地处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省成都市,创建于1963年,隶属四川省财政厅,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和四川省财政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十七、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泸州化工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学院始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源远流长,是西南地区唯一的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的化工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8年成为四川省首批高职办学试点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级称号。2012年6月被确定为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十八、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1958年更名为四川省灌县水利专科学校,2003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传承李冰“勤于职守,做事科学,作风实干,开拓进取”之精神,栉风沐雨,励精图治,逐步发展壮大,先后为水利水电行业培养了三万余名高素质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部分毕业生成长为厅、市(县)级领导干部和水利水电行业专家、知名教授,被誉为四川水利“黄埔军校”。学院在2006年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教育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级。2011年获评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示范高职学院。翌年被评为四川省省级高职示范学院。

十九、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坚持“以美与健康提升人的生命质量”的办学理念,秉承“以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方针。践行服务人们对美与健康生活的需求,学习并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基于中国文化经济的具体实际开展教育活动。让每一位求学者获得发展的能力,惠及社会的教育使命。

二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雅安教育学院和原雅安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有近60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十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座落在“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乐山市中区。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在校大中专生3000多人。

二十二、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座落在嘉陵江中游的川东北中心城市——南充市。学院附设初级中学和幼儿园各一所。学院是“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

二十三、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座落于风景秀丽的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四川省德阳市。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党校建在学院。学院建于1982年,经过三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已成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教育基地、学历教育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科研基地。2009年5月,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十一部委列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3年7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二十四、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故乡广安,是教育部、四川省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和四川省第一所部省市共建高职院校。

二十五、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国家教育部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省首批独立升格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中国长寿之乡都江堰市。

二十六、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占地面积102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000余万元,馆藏图书73万册。建有附属医院2家,非直属附属医院2家;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护理实训基地和数控实训基地;建有机电教学实习基地,畜牧兽医教学做一体化基地,校外实习基地140多家。

二十七、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属唯一一所综合类高职院校。学院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办学经验。学院新校区位于内江市长江大道教育园区,总面积830亩,规划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357万元,固定资产43700万元。新校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使学院办学充满活力。

二十八、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眉山市,是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眉山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是原眉山师范学校和眉山农业学校。原眉山师范学校始建于1927年春,是经教育部验收通过的标准化建设优秀的师范学校。原眉山农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二十九、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从1995年开展中职教育到今天,在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用“坚忍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和“以担当社会责任的教育,培养担当社会责任的人才”的理念完成了从筚路蓝缕到破茧化蝶的华丽蜕变。

三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绵阳市人民政府,省市共管。建院以来,学院坚持以科技城建设和行业为依托,以服务求支持,以创新求发展,充分利用国家示范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实现了快速发展,基础条件、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呈现了“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局面,已发展为绵阳规模最大、专业最多、综合实力最强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被中央七部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列为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全国100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并已通过国家验收,连续多年年在绵阳市教育体育工作目标考核中荣获特等奖。

文科专科学校有哪些

文科专科蚂悉学校有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学校由成都市新华职业高中和成都旅游职业学校两所职业高中合并组建;2010年6月,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批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11月,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拟立项建设单位,于2012年正式启动建设。

2、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闷逗乎院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入选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立项建设院校、四川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水利行业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全国水利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4、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于1965年始建,坐落于四川成都,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在四川的唯一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四川航天工业学校,2003年更名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5、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高职院校,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指腊试点高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高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和中美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试点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 百度百科——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百度百科——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百度百科——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百度百科——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四川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备塌哗合《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邮箱为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8∶00至12月10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仿行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的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衫手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和附件4《报考信息汇总表》。

3.邮件报名。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和《汇总表》通过邮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邮件题目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邮件且责任自负。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和《汇总表》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后,会收到我校回复邮件,如在24小时后尚未收到回复,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832-2340886。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校专用报名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收到回复邮件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视为有效报考,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30至12月14日17∶00止,逾期缴纳费用视作无效报考。

缴费流程: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

2.用户绑定: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沱江潮”->学生缴费->输入手机号码->注册(设置6位到20位之间的密码,输入图片中内容,获取验证码)->选择学校所在的城市(内江)->选择学校(内江师范学院)。每个用户的手机微信客户端只能进行一次身份绑定,即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学号(即为身份证号)。

3.缴费:点击缴费->输入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学号为身份证号码)->待缴费->核对缴费详情(选择缴费项目:2021年12月公招笔试费用)->支付->支付确认,完成缴费。

4.查询:点击“已缴费”查看已缴费详情。

5.技术咨询电话:0832-2343107,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2021年12月15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19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njtczp@163.com)。我校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至17∶00)凭身份证并携带两张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书》。

笔试资格审查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贴笔试准考证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岗位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其中,专业课程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实验岗位笔试科目为《实验岗综合能力测试》,财务审核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21年12月19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第五教学大楼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1年12月20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21日11:3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12月22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12月18日9:00~17∶00(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0832-234088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业课程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方式;

实验岗位、财务审核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并准备好PPT及相关材料,所有呈现材料均不应曝露任何可能影响面试公平的信息。结构化面试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的报考者不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22日18:00前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00。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试讲,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

实验岗、财务审核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及内江师范学院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内江师范学院在内江师范学院主页及公招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0886、2340079(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900(内江师范学院纪委办)

028-86110025(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1.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3.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4.报考信息汇总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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