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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医科大学专业介绍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南宁医科大学专业介绍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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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有什么王牌专业

  • 一,王牌专业:

  • 临床专业;口腔;

  • 二,广西医亩老科大学介绍:

    广西医科大学(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坐落在具有"绿城"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扮手首府南宁市,入选中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以医学为特色优势,医学相关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广西省属重点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前身是广西省立医学院。1940年,校址迁至桂林。1949年以前,学校在战乱中七次迁徙校址,三次变更校名。1949年11月,更名为广西省医学院。1952年,由中央卫生部委托中南卫生部直接领导。1953年4月,中央卫生部批准改称为广西医学院。1954年7月,由桂林迁回南宁市现址至今。1996年5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

    截至2014年4月,学校校本部占地面积7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书刊123.11万册,电子图书12.5 TB,数字资源32.5TB;设有25个学院(含9个非直属临床医学院),2个教学部,40个研究迅缺升室、所、中心,开办本科专业16个;有专任教师1178名,其中正高职称303名,副高职称309名;有全日制在校生14396人,其中高职生3340人,本科生7101人,硕士生2948人,博士生253人,留学生754人。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广西 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 留学 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第五条 本科各专业培陪胡养地点

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 学习 ,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嫌毕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 就业 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  平行志愿 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 志愿 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实施 高考 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 医药 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 新生 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芹乱芹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五)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 公务员 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 书 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 毕业 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九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 民族 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 毕业生 ;(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 学费 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学制四年,采取“3+1”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3年,赴美学习1年。完成四年学业,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 证书 、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托福(TOFEL)成绩达到61/500,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或多邻国(Duolingo English Test)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英语成绩不合格但仍想出国学习的,也可赴美先在 语言 学校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本项目学生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本专业第四年的全部课程,学费标准按我校同级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情况、 专业介绍 、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 0771-5359031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面向本科学生,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星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500元/人,每年20人。

8.莱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的学生,奖金3000元/人,每年10人。

9.陈仕好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金3600元/人,每年10人。

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奖金3000 元/人,每年15人。

11.优利特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每年10人。

12.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13.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14.心新起航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5. 大学生 年度人物:奖金1000元/人,每年5—10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
第五条 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
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助产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世缺橘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搜团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扮野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九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 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 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 0771-5359031
学校网址: 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 http://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主要)
1、新生奖学金:按高考总分评定,总额300000元。
2、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4、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5、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6、校长奖学金:8000元/人,按本科人数的3.0‰比例评定(约40人/年)。
7、杏湖助学金:1000元/人,按本专科人数的15.0‰比例评定(约300人/年)。
8、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一等奖1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8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三等奖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
9、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15名,奖金3000 元/人。
11、“心新起航”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学年约250名,一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级贫困每人每学年800元。
12、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2000元/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13、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10名,奖金2000元/人。
14、荣代口腔优秀人才留学奖学金,每学年约10人,每年10000元/人。
15、杜靖口腔优秀人才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专项奖,800元/人;留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
16、科良奖(助)学金50人/年,1000元/人(共50000元)。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桂林医学院专业有哪些?专业介绍

桂林医学院是我国重要的医学院之一,在校学生人数众多,学习氛围浓厚。院方面下大力气办好各项教学工作,让学生们能够得到充分的学习机会。同时,学院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其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希望在桂林医学院求学的同学们,能够全力以赴,取得优异的成绩。

桂林医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生物技术理学2临床医学医学3口腔医学医学4预防医学医学5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6药学医学7药物制剂医学8医学检验技术医学9康复治疗学医学10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11护理学医学1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13市场营销管理学14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15护理医药卫生16药学医药卫生17医学检验技术医药卫生18医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19医药营销其他桂林医学院生物技术介绍生物技术专业
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广西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专业依托的医药生物技术学科及实验室为广西高校首批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医药生物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生物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两门课程分别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和药学专业教学资源为生物技术专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生物技术与医药学专业知识相结合,使生物技术专业学生的知识面更宽,技术更全面,专业发展方向更为灵活。此外,全国有10多家大中型研究所、实验中心是该专业的教学实践基地。
生物技术(学制四年):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掌握生物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医学或药学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在医药、卫生防疫与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制药、生物、农牧、经贸等众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学校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检测分析、教学、生产及管理工作,基础扎实、素质良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应用型生物技术高级人才。主要专业方向包括:实验医学、生物技术制药、卫生与药品检验。
主修课程: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生理学、药理学、基因工程、酶工程、微生物工程、细胞工程、生物技术制药、毒理学、预防医学、卫生理化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概要、实验基滚动物学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桂林医学院康复治疗学介绍康复治疗学(学制四年):培养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康复医学以及中国传统康复治疗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富有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段段质高,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适应力强的,能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医学院校、健身机构和社区医疗从事康复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应用型康复医学治疗专业技术人才。
主修课程: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医学影像学、统计学与流行病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运动生物力学、医学心理学、计算机基础、康复医学概论、康复医学评定,运动医学、运动创伤学、现代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学、物理因子治疗学,中国传统康复治疗学、神经系统物理治疗学、骨骼肌肉系统物理治疗、内科疾病康复治疗,儿童疾病康复学,物理治疗文件书写、语言与吞咽障碍、社区康复学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该专业系我校2012年新增招生专业。
桂林医学院药学介绍药学专业
药学(学制三年):培养具备药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的药学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修课程:药物化学、药物合成原理(有机)、分析化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储运管理、医药商品学、分析测试技术、药学制备技术、实用推销学。
桂林医学院药学介绍药学专业
该专业创始于1976年,为广西第一个西药学本科专业,2010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生药学、分析化学为广西精品课程;面积达10000平方米的药学实验楼为该专业实验课教学和技能训练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场所,其“药学中心实验室”和“精密仪器室”装备精良,拥有先进的进口及国产仪器设备为教搏燃余学和科研提供了良好条件。近年,学院投资200万元建设“药物制剂GMP实践教学中心”。该中心是按GMP要求设计和建设、以药物固体制剂为主的10万级制药实践教学基地。10万级洁净区内设有片剂制作间(压片间)、颗粒制作间、硬胶囊制作间、软胶囊制作间、滴丸制作间等26个功能间及相应的制药设备。该中心的建成与使用,让药学学生在GMP制药车间的环境下进行药品制剂的制作或生产技能训练,使其对GMP的内涵及现代药品生产过程的严格性、规范性管理有更加直接的体会和深刻的理解。此外,全国有近30家大中型医药企业及科研院所是该专业的教学实践基地。
药学(学制四年):培养具有扎实的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药物鉴定、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的综合型人才。
主修课程:分析化学、药物合成原理(有机)、药物化学、化学原理、生物化学、细胞分子生物学、药事管理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动力学、药物分析、治疗药物监测、体内药物分析、临床医学概论、临床药理学、药物储运管理、医药商品学。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药学(临床药学方向)(学制五年):培养具有扎实的药学、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较强的药学、医学实践和人际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创新、创业精神,能参与临床药物监测的各项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药物评价,从事临床药学教育、药品流通和药物开发研究工作等方面的通用型医药学人才。
主修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临床药物治疗学、医院药学、药事管理学、医学统计学、药物毒理学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桂林医学院护理学介绍护理学专业
有一个教学设备先进的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分基础护理实验室和综合技能实验室,功能齐全,设有模拟病房、ICU病房、中心控制室、无菌治疗室等;配备有目前最先进的高端急救综合模拟病人、复苏安妮、高级护理人,全自动洗胃机等各种护理操作模型。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适应医学模式转变和系统化整体护理对护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开放实验室,为护理专业学生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践训练基地。本专业依托5所附属医院及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二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广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东省中山市人民医院、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南宁、桂林、柳州、梧州、玉林、北海等地共40家实力雄厚的三级甲等医院作为后期实践教学基地,为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和促进学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培养的毕业生极具就业竞争力,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高职护理就业率达95%以上。
护理学(学制四年):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和社区护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良好人文精神和发展潜能的应用型高级护理人才。
主修课程:人体形态学、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医院感染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五官科护理学、中医护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学专业导论与护士人文修养、护理礼仪等。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护理学(国际交流方向)(学制五年):根据国际国内市场对护理人才的需求,培养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社区护理和涉外护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良好人文精神和发展潜能的应用型高级护理人才。
主修课程:英语、人体形态学、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医院感染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专业英语、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五官科护理学、中医护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学专业导论与护士人文修养、护理礼仪等。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护理学(助产护理方向)(学制四年):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护理、妇幼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临床护理、助产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和在社区从事围生保健、妇婴健康指导等方面工作,具有良好人文精神和发展潜能的应用型高级护理人才。
主修课程:人体形态学、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医院感染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五官科护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学专业导论与护士人文修养、护理伦理学、护理礼仪、遗传与优生、儿童保健学、妇幼卫生管理等。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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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学院校有几所

广西医学院校有6所,具体如下:

1、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医科大数唯学 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空间广阔。学校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困唤市。学校前身是 广西省 立医学院,1940年校址迁至桂林;学校创建到 新中国成立 前,学校在战乱中六次迁徙校汪毕凯址,四次变更校名;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更名为广西省医学院。

2、右江民族医学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位于广西 百色市 ,学校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培养,是广西、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地区最大的高等医学教育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

3、广西中医药大学

广西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位于 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西乡塘区 明秀东路179号,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4、桂林医学院

桂林医学院简称“ 桂医 ″,是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桂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973计划”、“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5、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医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 独立学院 ,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医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

6、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于2010年3月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三所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广西医科大学 、 百度百科-右江民族医学院 、 百度百科-广西中医药大学 、 百度百科-桂林医学院 、 百度百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 百度百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南宁医科大学专业介绍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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