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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大学外语专业调剂信息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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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学专升本考试是几月份?都考什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12]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始2012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专接本教育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 200
护理学专业 150
2.报考条件: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2012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者均可自愿报名(河北医科大学各学院、分校及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把关),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允许跨专业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2012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 http://zjbks.hee.cn ),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报考专业及选拔数额参见《2012年专接本教育选拔考试医学类选拔专业及数额》(附件1)中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8:00—3月1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
1.现场确认: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考生到所在专科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在《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及专科生源院校保存1年。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2.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100元/生(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为加强考试管理, 2012年我省专接本考试实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
3. 2012年5月4日-5月11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信息表,凭准考信息表到考点院校换取正式准考证书。
四、考试及选拔:
1.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
上午(公共课): 8:30至11:35;
下午(专业课):14:30至17: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选拔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分配:
(1)公共课:英语卷面分值120分,政治卷面分值100分,以上两科目考试时间共为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分值4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2)专业课:
临床医学专业: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
护理学专业: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卷面总分值为300分,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参考教材见附件3);
4.考试方式:考试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的方式进行。公共课以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
5.选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课分数线。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如报考生源不足,可按成绩依次选拔有参考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五、其它事项
1.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2.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2012年专接本考试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及办法: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度退役士兵可到所报考本科院校报名。
(2)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3月19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各专科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
(3)退役士兵必须在教育厅公布的2012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是否允许跨专业报考请考生提前与报考院校联系确认。通过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在负责报名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4)报考考生参加2012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六、入学后的管理:
入选学生进入我校该专业的专接本阶段学习,学制三年。临床医学专业授课地点:河北医科大学校本部。护理学专业授课地点:河北医科大学西山校区。入选学生学费:临床医学4500元/年,护理学3500元/年,入学后纳入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管理体制,以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完成本科学业,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位。
七、本科毕业证书填写: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02]16号文件要求,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为:
1、填写内容:专业、层次填写为“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2、时间: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八、咨询电话:0311—86266317
附件:1. 2012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医学类选拔专业及数额;
2.《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3. 2012年专接本考试医学类专业课考试科目及教材版本。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院校名称: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院校代码:14679

第三条办学类型: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学校基本情况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高校代码:14679。学院坐落于西山大学城,地处亚心腹地,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宜教宜学。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经过29年的发展,学院先后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自律和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国 青年报评为“全国高等职业就业工作示范学校”,学院以服务新疆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建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重点,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服务社会成效显著的区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

我校办学有特色、管理有章法、学生有特长、就业有选择,是您可以信赖的一所学府。打造全新万人职业技术院校,培养现代实用技术人才是我院全体师生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为您打造放飞希望的翅膀,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您实现理想的选择。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常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下设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在录取过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1.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

2.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1800元。

第十一条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语文、理科数学、理科综合、外语排序。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排序;理工类按语文、理科数学、外语排序。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排序;理工类按语文、理科数学、理科综合、外语排序。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四条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往届民语言类考生需预科一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

新疆助学金:1000元-3000元。

勤工助学岗:学院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助学贷款

被录取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

第六章毕业生学历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本校录取,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学校地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沙枣路2号西山大学城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991-8522800、8522900

微信公众号:kx8522800

学院网址: http://www.kxedu.net/

纪检监察电话:0991-5935999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四川师范大学怎么样?

我表妹就是在川师上大学,据她所说的话,这个学校各方面还是挺一般的。校风和师资力量都是中等的,不差但是也算不上太好。混日子的也有,好好学习的也有。其实好与不好都是看自己吧。

四川师范大学整体属于一本大学。在西南地区的师范类大学里面还是算不错的,除了西南大学之外,川师应该还算不错的,可惜还是不属于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高校。川师的师范类专业是比较强的,特别是汉语言数理化之类的,还是很值得去读的,而且老师们性格也很好。

我觉得师范类高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妹子多,男生都是成了两条腿的稀有动物。所以男生一般是不愁没有女朋友的,而女生单身四年的也不少,大家报考的时候注意哦。
校园环境还是可以的,有三个校区,出行都还是比较方便。但是住宿环境就挺一般的,大部分都是六人间,但是还算不上太糟糕吧。

2020年云南昆明中考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经开区、阳宗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与遵循规律相统一,公平公正与简捷便民相协调,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考试政策。现将昆明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录取批次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和规定,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须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批招收的公费学位生,按招生实际报到人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拨补助经费。

全市初中毕业在昆报考人数6.925万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4.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4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8.2%以上。

二、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020年继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31号),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及升学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2、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升学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50分;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学校录取总分;音乐和美术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不合格者不记分;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二)考试时间

2020年7月25、26、27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7月28、29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在6月30日前完成;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三)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的语文和物理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四)考务管理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经开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五)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1、报考条件

(1)具有昆明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含在外省、市就读回昆报考的学生和没有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均可按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

(2)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在昆明市初中就读,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按就学地县(市)区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在我市高中就读的省外户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按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执行(省外随迁子女考生的户籍、学籍均在云南且满三年,其父或母的户籍在云南,按云南省现行高考政策,可在云南正常参加高考)。

2、报名方式

在昆明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没有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在外省、市就读初中且要求回昆报考的学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初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已参加过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再重复报考,在外省考试的凭当地市级招考机构出具的统考成绩证明计算成绩。

各县(市)区要严格核实辖区内学校初二、初三年级考籍人数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三、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在“昆明市学”填报志愿。

1、报考主城区普高学校,采取“估分填报志愿”和“见分征集志愿”两种方式填报志愿。

(1)估分填报志愿:8月1日—5日,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估分填报志愿及志愿信息确认。

提前批次招生学校录取,“民族班”、“阿诗玛班”设置2个平行志愿,“郊县班”、外语类学校和空乘特色班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次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共3个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共3个志愿。

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设置4个平行志愿。

(2)见分征集志愿:第一、二、三批次录取公费生时,每一批次估分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组织1-2轮见分征集志愿填报,征集设置2个平行志愿,达到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网上补报学校志愿,并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信息确认。

2、郊县(市)区考生报考本地普通高中,按当地招考机构的规定填报志愿。

(二)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统一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填报志愿。8月1日—5日,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估分填报志愿及志愿信息确认。

(三)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上报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全市普高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络录取,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升学成绩择优录取,按志愿已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重复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后自动生成电子学籍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同一城市普通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办理转学的学籍管理办法。考生不得到非录取学校就读,凡在非录取学校就读的,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二)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级高(完)中、主城区普通高中和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经市招委批准,向社会公布。

1、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一、二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

2、主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三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

3、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本地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

1、2017年小学升入初中时参加划片分配入学(《入学通知书》盖有“定向生”章),并在初中阶段未转学到其他学校的学生,可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

2、2020年,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计划55%招收定向生,将主城区初中学校合并组合为31个单元,高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到每个单元,主城区所有具有定向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主城区内一级高(完)中学校的定向择优生。

3、主城区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划定定向择优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他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以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作为定向择优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4、继续实施教育招生扶贫工作,着力扩大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机会,实行主城区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划出定向生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招收“郊县班”、“民族班”和“阿诗玛班”等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办法。

5、普通高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网点)学校,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收体育网点生。

6、郊县(市)区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5%。

(四)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学校录取时,先录取“民族班”和“阿诗玛班”志愿,再录取“郊县班”、外语类学校和空乘特色班志愿。

2、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第一、二、三批次学校录取时,采取“估分填报志愿和见分征集志愿”相结合的录取办法,每一批次均分为3个阶段进行录取。

(1)第一阶段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依据招生计划和估分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2)第二阶段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每一批次视情况组织1-2轮征集志愿录取。第2轮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还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制定补录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自主招生。

(3)第三阶段为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每一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民办普高学校可办理自主招生提档录取。

3、第一、二、三批次学校的公费生招生,分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按各批次的录取阶段和志愿分项安排录取名额。

(1)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第一阶段统招择优生录取名额分别为招生计划的40%和45%,定向择优生录取名额均为招生计划的55%;高中学校录取定向择优生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调剂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校统招择优生的录取分数线;第一阶段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名额纳入第二阶段征集志愿录取指标,公办学校再安排招生计划的5%,作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

(2)第三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第一阶段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85%,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15%。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1、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一联合招生录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和晋宁户口的考生可报考六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经开区、阳宗区考生按主城区招生录取范围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主城区部分优质高(完)中学校划出招生指标,定向择优招收“郊县班”。另外,昆八中、昆十中求实校区、昆十四中、官一中、官二中再面向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定向招生50人。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或普高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昆明女子中学继续招收“女子春蕾班”。

3、昆一中、昆三中、云师大附中呈贡校区、云南民族大学附中开办“民族班”,定向招收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民族大学附中开办“阿诗玛班”,定向招收符合条件的女生。

4、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当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招生范围执行。

(六)规范民办普高学校招生录取管理。

1、民办普高学校招生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高学校的招生资质审核、招生简章审查、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范围管理、录取控制线管理、录取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

2、民办普高学校招收昆明考生可参加填报志愿录取,也可自主招生提档录取。民办普高学校参加填报志愿录取须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对外发布招生目录;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分数低于市招委划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

3、民办普高学校按招生办学范围跨区域自主招收省内其他州(市)的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拟录考生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

(七)认真落实加分照顾政策。

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加分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加分照顾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加分照顾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程序及要求审核办理,严格信息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操作,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相关加分照顾项目和标准另文通知。

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意义,把抓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效举措,落实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明确的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管理中职招生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引导青少年学生选择中职学校就读。各级招考机构和学校要建立以人为本、简捷便民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志愿填报、录取报到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大专院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

1、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由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核定后统一公布。

2、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统一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录取,市、县招考机构和学校积极配合,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参加中考和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高中阶段信息登记,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获得“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记号”,方可办理中职学校的相关录取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依法治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教育、保密、公安、卫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务组织管理,严明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二)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十项禁令”和“八个不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明确职责,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重要职责,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并进行考评。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招生的行为。

(四)加大宣传,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建立招生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和宣传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学校要准确把握招生考试政策信息,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及家长知晓中考招生政策。

昆明市招生委员会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80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数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植物生产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 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在线”网站( http://zs.swust.edu.cn );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山大学外语专业调剂信息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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