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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专业目录2022 浙江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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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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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各大院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考条件与要求将会陆续公布,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时找到相关内容,猎考考研小编发布浙江各大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类文章,一旦浙江院校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将会及时为进行更新汇总,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页面,便于下次能及时进行查看!

浙江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宁波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全国考研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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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百度...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

(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专科专业

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说明:

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课认定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

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各主考院校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及课程,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

3.原浙江大学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见下面链接。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专科专业

宁波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整理了宁波大学2023年mba招生相关信息,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地开始了办学历程。
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7.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必须是定向就业人员。
(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有疑问请于报名前咨询学院。
二、报考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网站: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和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大致在每年11月初进行,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其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网上确认的具体事项届时详见报考点通知。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地点
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初试内容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3年3-4月份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复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大学英语听说面试和思政面试等。
4、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注:以上所有报考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及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信息公布为准。
六、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2.5年(1.5年上课,1年撰写论文)。
2、研究方向:
01创业创新管理
02人力资源管理
03财务与金融管理
三个研究方向入学后统一安排选择(报考时请填写“不区分研究方向”),
04供应链管理(报考时请填写研究方向)
3、学习方式:以双休日学习为主,同时采用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01、02、03研究方向学生在宁波大学本部授课,04研究方向学生部分课程在宁波大学本部授课,其余在南部商务区授课。
4、学习费用:10万元(不含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5、招生人数:预计126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人数为准,并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作调整)。
6、报考供应链管理方向的考生在报考前请咨询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负责老师,该研究方向的收费、授课方式及培养模式与其它研究方向不同。
备注:以上所有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及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宁波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浙江:宁波大学医学部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宁波大学医学院了解到,宁波大学医学部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详见《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医学类)(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30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内);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七)限获得医学学位(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

(八)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下载网址: http://medicine.nbu.edu.cn/info/1562/10346.htm )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下载网址: http://medicine.nbu.edu.cn/info/1562/13294.htm )内。SCI论文须收录或在线发表,其他期刊论文须见刊。

2.以第一排序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3,不含教材、译著、编著,其负责执笔撰写的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三等奖(排名前3)奖励1项。

以上成果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考生按当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信息,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间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2022年12月26日前向医学部递交报考材料:

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类考生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7.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不符合科研成果时限或不符合提交要求的材料概不接收,考生无须提交。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以排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报道Comments、非论著性Letter)全文,要求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内(目录下载网址见上文)。其中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提供能查询到DOI号的网站下载版论文全文);其他期刊论文需提供见刊佐证(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页复印件)。

(2)科研项目:提交本人主持的项目立项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发明专利:提交以第一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署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学术专著:本人担任主编、副主编或编委且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提供封面、编者介绍页、封底等能说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5)获奖:提交科学技术奖项(排名前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排名前3)、厅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排名前2)、高校生科研竞赛奖项(排名第1)、省部级高校生科研竞赛奖项(排名第1)证书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材料;

11.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5,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书(附件7);

14.其他材料:各类评优评奖(按照奖项级别就高提交一个即可)、社会服务、国外3个月以上访学、专业学会任职、学术期刊编委等可以证明本人各种经历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交到或快递(仅限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快递)寄至下列地址(以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医学部至真小楼302

收件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三)材料审核

专家工作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加权计入总成绩。材料审核评分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科研成果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四)复试综合考核

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在复试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面试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基础考核25%、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5%进行折算。

1.专业基础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病理生理学。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材料审核占50%,综合考核占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复试综合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优先从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医学部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医学部信息公开网址: http://medicine.nbu.edu.cn/

咨询电话:0574-87609593

申诉电话:0574-87600762

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医学类).doc

附件:2-宁波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doc

附件:3-宁波大学攻读博士生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doc

附件:5-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6-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7-非定向报考书.doc

原文标题:医学部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https://medicine.nbu.edu.cn/info/1502/16826.htm

浙江:宁波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 ...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宁波大学体育学院了解到,宁波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非定向硕士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除外),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已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五级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优-95,良-85,中-75,及-65;二级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合格-75),且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30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内);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五)科研能力较强,表现突出,有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须于就读硕士生期间在《宁波大学2020版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目录》或A类B类C类期刊(中科院大类一、二、三、四区期刊、EI收录,列入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的自然科学类期刊)公开发表与体育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成果必须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见刊。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硕士生,在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报考材料附件下载详见“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复试综合考核,对申请人进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100分)、科研能力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等方面考核。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考核40%、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30%、科研能力考核30%进行折算。

三、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优先从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三)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 http://tyxy.nbu.edu.cn/zsjy/yjsz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208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990

原文标题:体育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http://tyxy.nbu.edu.cn/info/2237/6544.htm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宁波大学专业目录2022 浙江院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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