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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大学调剂专业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万州大学调剂专业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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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 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

中 文 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 文 名:Chongqi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学校代码:14428(国标码)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

重庆市云阳县望江大道1338号(梨园校区)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舞蹈教育、 艺术 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 体育 教育、社会体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在塘坊校区就读。

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中文、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在沙河校区就读。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位于万州的塘坊校区、沙河校区,位于云阳的梨园校区,教育教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占地近700亩,校舍建筑近14万平方米。现有幼乐美智慧实训室、康普达智慧实训室、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音乐厅、录音棚、三维动画制作室、数字媒体实训室、速录室、绘本馆等功能用房193间,有教学钢琴665台,教学用 计算机 1567台。图 书 馆藏书59万余册、电子图书51万册,电子期刊419189种,有校外 实习 基地298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23)85768633。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2022年招收23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实行“顺序 志愿 ”的,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在105%以内,顺序志愿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普通类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以专业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3.其他省市录取规则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及各省市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衡量自身身体条件后谨慎报考。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章程按规定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其他要求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新生 入学后外语公共课程统一开设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专业代码:510204)、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专业代码:510108)、大数据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5)、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专业代码:510209)。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时间要求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每学年学费5000-8500元/人(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每学年住宿费500-1000元/人。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种奖励和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还设有 大学生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85770008 023-85771588

传 真:023-85770080 023-85770088

学校网址:https://www.cqyz.edu.cn/

电子邮箱:815383905@qq.com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4年入选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1.学校全称:重庆师范大学

2.国标代码:1063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办学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6.就读地点:2022年普通本科新生按专业不同分别入读大学城校区和北碚校区。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为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铜梁区、梁平区、开州区、巫溪县、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地方优师计划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区县中学。最终分区县计划安排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录取后、获得通知书前须签订相关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优师计划录取资格。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课程,各大类按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实行专业分流。大类所含专业以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与英国知山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部批准的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注册两校学籍,两校联合设置课程和教学大纲,共同授课。前三年在我校学习,英方派送师资到我校授课,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年进入英国知山大学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英方院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知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十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2.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化学、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为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不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上30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其加分、降分投档规定及各类别投档比例。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确定考生专业。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且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

(一)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同时,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2.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2.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x0.4+专业成绩x0.6,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3)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x0.3+专业成绩x0.7,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音乐表演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若专业成绩相同,比较文化成绩;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重庆市生源,需参加我校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比较面试成绩;重庆市外生源,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三)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第十七条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普通类专业按3000-6875元,艺体类专业按4375-11500元的不同标准预收,其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25000元预收(该专业学生在国外修读期间需按外方学费标准缴纳外方学费,不再缴纳国内学费),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汇编及我校《新生入学导读》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北碚校区住宿费400元-800元/生•学年,大学城校区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按同类专业收费标准就高预收,分流后按确定专业的标准收费并结算分流前学费。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设“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渠道。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专业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慎重报考;口吃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中的翻译专业,在专业分流时限报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高水平运动队、听障生单招、运动训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新疆协作计划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cqnu.edu.cn

本科招生网:zsb.cqnu.edu.cn

招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3403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政编码:401331

2022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第二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二)学校拥有图 书 资源总量207.20万册以及支撑学校教学科研的各种数字资源,如EBSCO、CNKI、读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万方、维普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亿元;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三)办学地址:

1.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邮政编码:400067。

2.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邮政编码:400065。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要求,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达到合作学校授位要求的,还可以获得合作学校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五条 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3950名。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 就业 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 高考 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 艺术 学等学科门类。其中,有10个专业按照学科大类实施招生,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类分流方案进行分流。专业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

(二)外国 语言 文学类(翻译、商务英语)

(三)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第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二)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西班牙埃斯特雷马杜拉大学合作举办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第九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定向就业区县为万州区、黔江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忠县、云阳县、奉节县。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 学费 、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 招聘 就业。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十一条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新生 入学后,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课程为西班牙语,其余专业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二条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三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进校后,如果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等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二)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三)实施“顺序 志愿 ”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

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 平行志愿 ”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三)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该省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对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无法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 体育 类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

(二)专业成绩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三)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实行“顺序志愿”的:

1.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2.戏剧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3125元/人.年―115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3000元/人.年―280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住宿费:1000 元/人.年。

其中,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分流前执行5625元/人.年的学费标准;分流后,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4625元/人.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625元/人.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合作学校 学习 期间的收费按合作学校标准执行,不再缴纳国内费用。未出国学习学生的收费则按国内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奖、贷、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二)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 大学生 卓越 成长 奖励资助计划等奖励资助政策,最高金额为20000元/人。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学校还设有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入学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监督和投诉电话:023-61638718(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638299

学校网址:www.cque.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学院预科怎样

国内民族班预科一般是被大学录取后,安排的课程,完成后直接升入本科学习,预科班的毕业生,无论在考试还是就业都是挺不错的。

学校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学校介绍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达3039亩,校舍建筑面积68.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9.9万册,电子图书176.2万种。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上学生2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40余人。有62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土木水利硕士、旅游管理硕士)。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教育在线―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万州大学调剂专业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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