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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职业学校专业排名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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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专业: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 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百余年来,学校始终遵循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 “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自治区学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了大量人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学校现有 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180余人;专任教师50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39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7%;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学位)331人,占比66.1%,“双师型”教师占比50.9%。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第二期培养人选3名、第三期培养人选1名,自治区名师工作室3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裤败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7个招生专业。,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拥有首届自治区级骨干专业群 1个,校级高水平骨干专业群10个,自治区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106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8门。2个“4+0”高本衔接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校积极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获批自治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申报通过“1+X”证书试点项目27个。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菜鸟物流等实力雄厚企业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和实训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学校重视科研工作,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 9个,其中“新疆教育云技术与资源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自治区特殊教育培智资源中心”为自治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中心,校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定期公开出版专业刊物2种。“十三五”胡郑颤期间,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962篇,其中核心期刊64篇;学校丛氏科研立项16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35项,厅局级27项,校级课题91项,获得校级以上各类科研奖励50项。《新疆教育学院学报(汉文版)》入选“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职后培训经验丰富,师资和场地条件良好,传统优势明显。学校是新疆学前教师、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干部人才培训的基地和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新疆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均挂靠我校。与自治区 14个地州组建培训联盟,大力在信创、旅游、管理等方面与行业和企业开展合作,年均培训量保持在1.5万人左右,服务基层、面向产业、辐射全区的培训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长期以来,学校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为新疆培训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学校办有享誉天山南北的实验小学,在自治区基础教育工作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学校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立足自治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学校教师教育传统优势,实施职业教育特色兴校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学校百年师范教育历史,彰显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培育职业教育新优势,以特色校园文化带动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努力打造 “高水平、多层次、特色鲜明”的自治区优质职业院校,为自治区安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新疆大专学校的排名名单

其他信息:

学校名称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和田地区 专科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 专科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和田地区 专科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市 专科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 专科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专科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阿克苏地区 专科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专科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五家渠市 专科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石河子市 专科 新疆职业大学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专科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哈密市 专科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吐鲁番市 专科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专科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2022年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扮团答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六条  院校地址: 新疆 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29号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839001

学院概况: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于“新疆门户”,丝绸之路咽喉哈密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占地面积2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3万平方米, 实习 实训场地总面积7.8万余平方米,教学和实训设备总值近8560万元。

学院在校生6477人。教职工382人,专任教师28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52人,中级职称112人,具有 研究生 以上学历75人。建设有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级名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市级思政骨干教师2人;专业带头人25人,中青年骨干教师62人。

学院开设有医护、机电、经济管理、旅游管厅慧理、交通运输、化学工程、学前教育7个系,30个常设专业,建成院级骨干专业群4个(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子商务、老年保健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围绕哈密产业结构转化升级,服务哈密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积极同企业开展深度融合,建有新疆广汇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心医院、国投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南京杰连科技有限公司等各专业近100个校外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基地。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与石河子大学、新疆 财经 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大学、 河南 理工 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建立了护理、临床医学等5个专科、22个本科专业的函授站。学院常年承担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与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新疆摆氏厨房食或码品配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开展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

学院利用河南援疆资金,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建设了哈密豫新能源产业研究院,现设有能源动力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冷链技术研究所、电气控制研究所、煤矿开采与安全研究所、煤化工研究所以及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平台,与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作,建立了新疆冷冻冷藏设备设施检测中心,建设有研究院实验检测中心。依托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并与高校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博士后、研究生的培养;引企入园,开展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开展技术咨询以及高端人才培训服务等。

学院现有党支部16个,在职师生 党员 168名。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深化教师党支部 书 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确立了6个“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2019年医护系党支部被确定为自治区“双带头人”党支部创建支部并顺利通过中期验收;2021年机电系党支部被确定为第二批自治区样板党支部建设单位;2022年初医护系党支部在自治区第一批样板党支部建设的基础上 成功 入选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创建单位,同时思想政治工作部党支部被确定为哈密市样板党支部。

学院先后荣获了“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哈密市文明校园”、“哈密市 民族 团结示范单位”、“新疆高校餐饮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哈密市‘访惠聚’驻村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近5年来,学院师生在自治区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120余次,学院师生在浙大双创杯全国 大学生创业 赛获国赛铜奖、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国赛三等奖、第三届全国康复相关专业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高职高专组优胜奖。

学院设立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级博士后工作站),依托河南对口支援高校的资源,积极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途径,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开展护理学专业“3+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与新疆工程学院联合开展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4+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学院建设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学院未来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教育教学始终,以高昂的斗志、创新的思路,逐步打造成一所办学条件优良、特色鲜明、疆内乃至西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与注册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管理部门规定执行。非平行 志愿 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 高考 总成绩相同情况下,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排序。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按语文、数学、政治排序。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国家通用 语言 授课。

第十二条  无外语限制,但 新生 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的录取按照哈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和直升专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后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 学费 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四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委参与和监督,并主动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聘请教师、学生代表作为学院招生社会监督员,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02-2313406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专业设置 、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8个省、自治区的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学院的各类收费严格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2900—390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人。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五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哈密户籍(不含兵团户口和集体户口)就读本院的学生享受“两免一补一奖”政策,即免住宿费1000元、免教材费700元;补助生活费2000元;每学年对考试合格且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给予奖学金2280元。

7.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新生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保 留学 籍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 就业 服务等政策。

注:以上奖助学金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相关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政策实施。

第七章   毕业生 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八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哈密职业技术学校有哪些专业

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银高昌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护理、汽车念逗运用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财务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通过查询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专业有应用锋扒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护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财务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于2014年2月在整合全地区优质职教资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校园占地2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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