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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专业硕士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的王牌专业排名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材料工程专业硕士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的王牌专业排名,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湘潭大学的王牌专业排名

湘潭大学王牌专业名称    专业排名

1 、 数学    16

2  、公共管理    17

3  、法学    21

4 、 理论经济学    23

5  、哲学    25

6  、化学    29

7  、物理学    32

8  、材料科学与工程    41

9 、 统计学    45

湘潭大学全国排名第101位

湘潭大学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184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059人。拥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生保研率达13%左右,考研录取率达30%左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湘潭大学金属材料工程就业方向

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金属材料工程毕业生可在电力、冶金、石油化工、航天航空、交通、机械、核能等行业部门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其中尤其适合在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研制工作,同时,金属材料工程毕业生也可选择国内外知名大学留学深造。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院哪个大学这个专业比较好...

中国各大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全国范围内的排名问题,你可以参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2012年 学科评估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是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

《2012年 学科评估结果》中的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全国高校排名如下: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高校共77所,本次有61所参评;还有部分具有“博士二级”授权和硕士授权的高校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98所。 注:以下相同得分按学校代码顺序排列。
学校代码及名称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10003 清华大学 94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92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87
10699 西北工业大学87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8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8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85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4
10335 浙江大学84
10533 中南大学84
10422 山东大学 83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82
10610 四川大学82
10056 天津大学 81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81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80
10145 东北大学80
10255 东华大学 7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77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77
10183 吉林大学77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77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75
10216 燕山大学75
10246 复旦大学75
10247 同济大学75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75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75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75
10459 郑州大学75
10611 重庆大学75
90002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75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72
10280 上海大学72
10285 苏州大学72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72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72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72
10731 兰州理工大学72
90034 装甲兵工程学院72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70
10299 江苏大学70
10530 湘潭大学70
10532 湖南大学70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7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70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70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70
10060 天津理工大学 69
10109 太原科技大学69
10110 中北大学69
10142 沈阳工业大学69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69
10214 哈尔滨理工大学69
10289 江苏科技大学69
10357 安徽大学69
10385 华侨大学69
10386 福州大学69
10427 济南大学69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69
10512 湖北大学69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69
10730 兰州大学69
11065 青岛大学69
10186 长春理工大学 67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67
10408 景德镇陶瓷学院67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65
1014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65
10144 沈阳理工大学65
10149 沈阳化工大学65
10153 沈阳建筑大学65
10222 佳木斯大学65
10292 常州大学65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65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65
10356 中国计量学院65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65
10500 湖北工业大学65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65
10618 重庆交通大学65
11535 湖南工业大学65
11660 重庆理工大学65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64
10127 内蒙古科技大学64
10146 辽宁科技大学64
10147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64
1014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64
10152 大连工业大学64
10154 辽宁工业大学64
10294 河海大学64
10589 海南大学64
10635 西南大学64
10636 四川师范大学64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64
11035 沈阳大学64
11407 北方民族大学64
10743 青海大学 62
资料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 学科评估结果》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6. 以下专业报考考生必须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4302):

(1)报考机械(085500)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工业设计工程(337)、④产品快题设计(833)的考生

(2)报考美术(135107)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3)报考艺术设计(135108)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推免生接收通知(网址:http://yjsc.xtu.edu.cn/home02/89919.jhtml)。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个,面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0年共有8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40人)、公共管理(5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20人)、旅游管理(10人)、机械(5人)、电子信息(5人)、土木水利(5人)。

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七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3.考生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须登录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缴费(湖南省内考点现场确认不进行缴费)、采集本人图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图像采集者,报考无效。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二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变更联系电话,以免影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材料工程专业硕士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的王牌专业排名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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